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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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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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15丸相当于总药材3g |
生产企业 |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421 |
国药准字Z20013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所致的颈椎病,症见: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等。 |
固肾涩精。用于肾虚不固,遗精滑泄,神疲乏力,四肢酸软,腰痛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空腹用淡盐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 |
沙苑子(炒)、芡实(蒸)、莲须、莲子、龙骨(煅)、牡蛎(煅)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味苦、微甘。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丸,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甘、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