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ml |
1%*6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22 |
国药准字H201035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痒,保湿杀虫。用于手癣、脚癣、股癣、体癣等各种皮肤癣症。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长期使用可脱皮。 |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
成分 |
紫荆皮酊、水杨酸、苯甲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局部有继发感染、破裂或溃烂者不宜使用。本品含有苯甲酸、水杨酸,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