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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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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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ml |
20g:0.4g |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24 |
国药准字H200839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痒,保湿杀虫。用于手癣,脚癣,股癣,体癣等各种皮肤癣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搽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副作用 |
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长期使用可脱皮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苯甲酸、紫荆皮酊、水杨酸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局部有继发感染,破裂或溃烂者不宜使用 2.外用药,禁止内服 3.切勿喷于脸部及眼睛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