鞣酸苦参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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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鞣酸苦参碱片

颠茄磺苄啶片

规格

10mg(以苦参碱计)

10片
生产企业

陕西同康药业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550

国药准字H2302342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肠炎。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1岁以下儿童,0.5~1片;1~5岁儿童,一次1~2片;5~14岁儿童,1次2~4片;14岁以上儿童,一次6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天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副作用

少数病人有头昏、嗜睡、恶心等症状。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及2个月的婴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青光眼、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成分

鞣酸、苦参碱。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颠茄流浸膏。

性状

片剂(肠溶衣,糖衣)

本品为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连续使用本品3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