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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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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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38g*60片(薄膜衣) |
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57 |
国药准字Z20013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明显。但非诺贝特胶囊(Ⅱ)不能完全代替饮食控制疗法,只能用作在控制饮食基础上的辅助治疗。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神情呆滞、言语謇涩、手足发凉、肢体疼痛;缺血性中风及高脂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胶囊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非诺贝特胶囊(Ⅱ)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本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非诺贝特胶囊(Ⅱ)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出血性中风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诺贝特。 |
川芎287g 丹参215g 黄芪431g 泽泻144g 三七144g 槐花72g 桂枝144g 郁金144g 木香72g 冰片5.7g 山楂144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包衣剂。 |
注意事项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非诺贝特胶囊(Ⅱ)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②肝功能试验;③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④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 |
1 .忌硬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药。 3.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阴虚内热、风火、痰热证突出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