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洛地平缓释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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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

赖诺普利片

规格

5mg

10mg*14片
生产企业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773

国药准字H1096026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用法用量

口服,最初剂量一次5mg,一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日2.5mg或增加至每日10mg.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建议剂量范围为每日2.5~10mg。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副作用

1.服用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外周水肿(多发生在用药后~周发生率与年龄和用药剂量有关)头痛和面部潮红外周水肿通常程度较轻与年龄和给药剂量有关还可见乏力热感心悸恶心消化不良便秘眩晕感觉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流鼻涕喷嚏皮疹牙龈增生

2.发生率较低或与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

(2)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

(3)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返酸

(4)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

(5)血液:贫血

(6)代谢:ALT (SGPT)升高

(7)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

(8)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

(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

(10)皮肤:挫伤红斑风疹

(11)特殊感觉:视力障碍

(12)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

3.临床试验室检查:短期和长期治疗对血电解质和血糖未见显著影响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禁忌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严重低血压者﹑主动脉狭窄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成分

非洛地平。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