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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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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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每袋装2.2g;4.4g |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普洱丹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73 |
国药准字Z530202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最初剂量一次5mg,一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日2.5mg或增加至每日10mg.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建议剂量范围为每日2.5~10mg。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服用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外周水肿(多发生在用药后~周发生率与年龄和用药剂量有关)头痛和面部潮红外周水肿通常程度较轻与年龄和给药剂量有关还可见乏力热感心悸恶心消化不良便秘眩晕感觉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流鼻涕喷嚏皮疹牙龈增生 2.发生率较低或与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 (2)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 (3)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返酸 (4)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 (5)血液:贫血 (6)代谢:ALT (SGPT)升高 (7)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 (8)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 (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 (10)皮肤:挫伤红斑风疹 (11)特殊感觉:视力障碍 (12)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 3.临床试验室检查:短期和长期治疗对血电解质和血糖未见显著影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严重低血压者﹑主动脉狭窄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非洛地平。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