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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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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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10片 |
每袋装2.5g |
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碧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15 |
国药准字B20020775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稳定性心绞痛。 |
清肝降火,滋养肝肾。适用于肝火亢盛或阴虚阳亢型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由高血压引起的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可进一步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用热开水150-200毫升泡15分钟即可饮用,一次1-2袋,一日3次,15天为1疗程。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外周水肿(多发生在用药后2-3周,发生率与年龄和用药剂量有关)、头痛和面部潮红。外周水肿通常程度较轻,与年龄和给药剂量有关。还可见乏力、热感、心悸、恶心、消化不良、便秘、眩晕、感觉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流鼻涕、喷嚏、皮疹、牙龈增生。2.发生率较低或与本品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反酸;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血液:贫血;代谢:ALT(SGPT)升高;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皮肤:挫伤、红斑、风疹;特殊感觉:视力障碍;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3.临床试验室检查:短期和长期治疗对血电解质和血糖未见显著影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洛地平;分子式:C18H19Cl2NO4;分子量:384.25 |
罗布麻、杜仲、钩藤、石决明、怀牛膝、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衣层上开有大小适宜的孔,除去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茶剂,内容物为深绿褐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阻滞剂合用时。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本品仅为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2.本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3.忌烟、酒及辛辣食物。4.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5.有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