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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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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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12.5mg*24片 |
生产企业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96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最初剂量一次5mg,一日l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日2.5mg或增加至每日l0mg。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建议剂量范围为每日2.5-10mg。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副作用 |
1.象其他血管扩张剂一样,非洛地平缓释片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大多数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往往出现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这种不良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 与其他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一样。此药可能引起剂量相关的(因前毛细血管扩张)踝部水肿。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皮肤反应如皮疹和瘙痒亦有报道。 2.常见(≥1%) 神经系统:头痛。 皮肤:潮红。 血管:周围性水肿。 3.少见(≥1‰,<1%)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悸。 胃肠道:恶心、腹痛。 皮肤:皮疹,瘙痒。 一般情况:疲劳。 4.罕见(<1‰,≥1/10000=) 心血管系统:晕厥。 胃肠道:呕吐。 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 精神病学:阳痿/性功能障碍。 皮肤:荨麻疹。 5.非常罕见(<1/10000) 胃肠道:齿龈增生,牙龈炎。 肝脏:肝药酶增加。 皮肤:光敏反应、白细胞分裂性血管炎。 泌尿系统:尿频。 一般情况:过敏反应、血管水肿、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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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严重低血压者、主动脉狭窄者禁用。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成分 |
本品成份为非洛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一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侧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O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