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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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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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10片 |
10mg*7片*3板 |
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14 |
国药准字H20064148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 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mg,一日1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mg,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它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 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mg,一日1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mg,一日一次。 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 1. 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剂量范围为每日10-40mg,单次服药,与进餐无关,病人服用正常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约四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每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独使用不能完全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 2. 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份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 3. 心力衰竭: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病人能很好耐受,则逐渐增量至40mg,每日1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 4. 心力衰竭的高危病人 5. 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病人不需降低剂量。 |
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轻微至中度的踝部水肿,该反应由外周血管扩张引起,是与剂量相关的。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发生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晕和疲劳。这些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偶尔有意识错乱和睡眠障碍的病例报告,但与非洛地平的联系尚未明确建立。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重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 高血糖是本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但在非洛地平仅有零星个案报告。 发生率较低或与本品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 ; 2.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 ; 3.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反酸 ; 4.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 ;血液:贫血 ; 5.代谢:ALT(SGPT)升高 ; 6.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 ; 7.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 ; 8.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 ; 9.皮肤:挫伤、红斑、风疹 ; 10.特殊感觉:视力障碍 ; 11.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 |
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病人和老年病人之间无区别。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
禁忌 |
失代偿性心衰、急性心肌梗死、妊娠妇女、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对非洛地平及本品中任意成份过敏者。 |
对本品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活性成份为非洛地平。 |
福辛普列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主动脉瓣狭窄、肝脏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GFR<30ml/min),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衰慎用。 2.波依定含有乳糖。有以下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应禁忌使用: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 3.肝功能损害的患者,非洛地平的血浆清除率下降,血药浓度会升高,因此建议起始剂量用2.5mg,一天一次。这些患者在调整剂量时应注意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准备怀孕的妇女应停止禁用。 6.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低血压 :与所有的ACE抑制剂相同,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如果发生低血压,一般在首次剂量时发生,对大多数病例,病人躺下后症状即可减轻,一旦病人血压稳定,暂时的低血压偶发事件不作为继续治疗的禁忌症。与其他ACE抑制剂相同,有血压过分下降危险的病人,有时伴肾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病人。对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危险因素的病人,在给予本品治疗前必须谨慎地停止或减少利尿药的剂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有充足的体液,这些高危病人的治疗,开始时应该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进行密切的随访,特别在恢复使用和增加利尿药或本品的剂量更应如此。 2.肾功能损害 :已患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特别是肾动脉狭窄)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水或盐耗竭的病人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增加发生肾功能障碍指征的危险,包括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肌酐和钾升高、蛋白尿、尿容量改变(包括尿过少/无尿)和尿分析结果异常。此时,利尿药和/或本品的剂量应减少或停止使用。 3.类过敏症样反应 :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时有较高的类过敏反应发生率。因此,应该避免这类联合治疗。在用硫酸聚糖吸收分离LDL时,也观察到类似的反应。据记录在脱敏治疗中(膜翅目毒素),与其它ACE抑制剂一样也有少数类过敏症样反应的例子。 4.特异反应 :已观察到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会出现血管性水肿,包括肢体、脸、唇、粘膜、舌、声门或喉。如治疗中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治疗。 5.肝功能损害 :据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极少数潜在的胆汁性黄疸和肝细胞损害的致死病例。出现黄疸或肝酶明显升高的病人应该停止用ACE抑制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