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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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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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10片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龙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79 |
国药准字Z109500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绞痛。 |
镇静、止痛。用于偏头痛、美尼尔氏病、神经官能症、高血压、脑血管病等多种头痛及头(眩)晕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 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2. 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1. 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毫克一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毫克,一日一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每十天为一个疗程,可连服2—3个疗程。 |
副作用 |
其他血管扩张剂一样,非洛地平缓释片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大多数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往往出现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这种不良反应常常是生态圈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与其他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一样,此药可能引起剂量相关的(因前毛细血管扩张)踝部水肿。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皮肤反应如皮疹和瘙痒亦有报道。 常见(>=1%):神经系统:头痛。皮肤:潮红。血管:周围性水肿。少见(>=1‰,<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心悸 神经系统:眩晕,感觉异常。消化系统:恶心,腹痛。皮肤:皮疹,瘙痒。一般情况:疲劳。罕见(<1‰,>=1/10000):心血管系统:晕厥 消化系统:呕吐 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 精神病学:阳痿/性功能障碍 皮肤:荨麻疹 非常罕见(<1/10000)。消化系统:齿龈增生,牙龈炎。肝脏:肝药酶增加。皮肤:光敏反应、白细胞分裂性血管炎。泌尿系统:尿频 一般情况:过敏反应如:血管水肿、发热 象其他血管扩张剂一样,非洛地平缓释片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大多数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往往出现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这种不良反应常常是生态圈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与其他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一样,此药可能引起剂量相关的(因前毛细血管扩张)踝部水肿。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皮肤反应如皮疹和瘙痒亦有报道。 常见(>=1%): 神经系统:头痛 皮肤:潮红 血管:周围性水肿 少见(>=1‰,<1%):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心悸 神经系统:眩晕,感觉异常 消化系统:恶心,腹痛 皮肤:皮疹,瘙痒 一般情况:疲劳 罕见(<1‰,>=1/10000):心血管系统:晕厥。消化系统:呕吐。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精神病学:阳痿/性功能障碍。皮肤:荨麻疹。非常罕见(<1/10000)。消化系统:齿龈增生,牙龈炎。肝脏:肝药酶增加。皮肤:光敏反应、白细胞分裂性血管炎。泌尿系统:尿频。一般情况:过敏反应如:血管水肿、发热 。 |
偶有轻微口干、恶心、思睡等,勿需停药。 |
禁忌 |
对非洛地平及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失代偿性心衰、急性心肌梗死、非稳定性型心绞痛患者及妊娠妇女。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非洛地平。化学名称为4-(2,3-二氯苯基)-1,4-二氢-2,6-二甲基-3,5-吡啶二羧基乙基甲基酯;4-(2,3-二氯苯基)-1,4-二氢-2,6-二甲基-3,5-吡啶二羧酸乙基甲基酯。 |
蜜环菌粉、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无为棕褐色粉末或颗粒;气芳香,味苦、略带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如正在运用其他药品,运用晕痛定胶囊前请征询医生或药师。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迈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表现无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6.对晕痛定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晕痛定胶囊性状发作改动时制止运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运用。 9.请将晕痛定胶囊放在儿童不能触摸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