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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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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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8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98 |
国药准字H200307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2.5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为80毫克(1粒),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能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毫克,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品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副作用 |
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这些反应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另也可见皮疹、瘙痒 |
文献资料显示缬沙坦的不良反应轻微,与安慰剂相似;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制剂比较,本品很少引起咳嗽。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疲乏、眩晕等,罕见报道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实验室检查发现,极个别患者发生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偶见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素和肝功能指标升高。 |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严重肾功能衰竭(肌苷清除率小于10ml/mim)患者。 |
成分 |
非洛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是缬沙坦。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药物过量可引起外周血管过度扩张,伴有显著的低血压,有时还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出现严重低血压应给予对症处理,如病人平卧,抬高下肢。如伴有心动过缓时,应静脉滴注阿托品0.5~1.0mg,如效果不明显,应输注葡萄糖、盐水和右旋糖酐扩充血流量。如上述措施仍不见效时,可给予以α1-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为主的拟交感胺类药。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例如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继续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醇系统(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作为安全手段监测BUN和肌酐。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要调整剂量但由于没有严重病例的资料(肌酐清除率<10ml/min)因此使用时需要注意 4.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