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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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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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40mg*30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98 |
国药准字H200804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2.5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副作用 |
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这些反应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另也可见皮疹、瘙痒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非洛地平 |
替米沙坦。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药物过量可引起外周血管过度扩张,伴有显著的低血压,有时还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出现严重低血压应给予对症处理,如病人平卧,抬高下肢。如伴有心动过缓时,应静脉滴注阿托品0.5~1.0mg,如效果不明显,应输注葡萄糖、盐水和右旋糖酐扩充血流量。如上述措施仍不见效时,可给予以α1-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为主的拟交感胺类药。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刻康替米沙坦胶囊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