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 |
40mg*7片*2板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98 |
国药准字H200410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2.5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1. 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 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2.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 3. 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4. 老年人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5. 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副作用 |
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这些反应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另也可见皮疹、瘙痒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 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全身反应: 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少见:口干、胃肠胀气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少见:腱鞘炎样症状精神系统:少见:焦虑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皮肤和附件系统: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实验室发现:与安慰剂相比, 替米沙坦治疗组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血肌酐或肝脏酶的升高替米沙坦与安慰剂相似或低于安慰剂。 |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 ;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成分 |
非洛地平 |
每片含替米沙坦40mg。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药物过量可引起外周血管过度扩张,伴有显著的低血压,有时还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出现严重低血压应给予对症处理,如病人平卧,抬高下肢。如伴有心动过缓时,应静脉滴注阿托品0.5~1.0mg,如效果不明显,应输注葡萄糖、盐水和右旋糖酐扩充血流量。如上述措施仍不见效时,可给予以α1-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为主的拟交感胺类药。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 2.本品应神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