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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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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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20片 |
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34 |
国药准字H20083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2.5mg,一日2次,或遵医嘱。常用维持剂量每日为5mg或10mg,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它降压药. |
1.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2.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3.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4.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5.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一次,作为维持治疗。 |
副作用 |
1、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 2、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 3、另也可见皮疹、瘙痒。 4、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 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比索洛尔禁用于一下患者: 1.急性心衰或处于心衰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患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6.窦房阻滞者。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士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洛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无此方面研究资料。 |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心衰(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衰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替增期开始--详见比索洛尔用于充血性心衰的说明书)。 2.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3.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 4.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5.严格禁食。 6.有严重过敏史。 7.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8.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9.变异型心绞痛。 10.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支气管哮喘哦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