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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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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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25mg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创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66 |
国药准字H220221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3. 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5. 儿科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1.炎性和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和脊椎关节炎。脊椎痛性综合征。 2.非关节性风湿性病,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痛风急性发作。 4.创伤后及术后炎症性疼痛如:创伤后,劳损后,牙痛,头痛等;妇科中出现的疼痛或炎症,例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 5.对耳、鼻、喉的严重痛性感染可作为辅助治疗药,例如:咽扁桃体炎,耳炎。原发疾病可根据一般治疗原则给予适当的治疗。 6.对成年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 (1)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4小时1次。 (2)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mg~300mg,一日1次。 (4)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 小儿常用 (1)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2)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作为常规推荐,剂量应根据个体不同作出调整,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间隔内给予最小有效量。药片应完整吞服,以液体送下,不可分割或咀嚼。宜于饭前服用。 成人: 作为常规,最初每日剂量为100-150mg(4片至6片)。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3片至4片)。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为了减少夜间疼痛和晨僵发生,日间可用片剂治疗,同时睡前使用栓剂作为辅助(每日剂量最高不超过150 mg)。 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需随个体调整,一般为50-150mg(2片至6片),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00mg(2片至4片),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8片)每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儿童及青少年: 对1岁或1岁以上的儿童及青少年,根据病情,每日服剂量为0.5-2mg/kg体重,分2-3次服。对青少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每日剂量最高可达3mg/kg体重,分次服。 最大日剂量为150mg。 由于50mg的扶他林?肠溶片剂量较大,因此不建议14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但可以使用25mg的药物。 本品不得用于12月以下的婴儿。 |
副作用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 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L后出现。 3. 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惩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 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不良反应(表 1)按发生频率排列, 最常见的排在首位,使用如下指标:常见 (≥ 1/100,< 1/10); 偶见 (≥ 1/1,000, < 1/100); 罕见 (≥ 1/10,000, <1/1,000); 十分罕见 (< 1/10,000), 包括个例报告。 |
禁忌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下列情况应禁用: (1) 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3)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 对有效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活动期胃肠道溃疡,胃出血或穿孔的患者。 · 妊娠后三个月患者(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严重肝,肾或心脏功能衰竭患者(见注意事项)。 ·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本品不适用于那些曾因服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含有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的药物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 对诊断的干扰: (1) 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 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 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 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5) 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 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正常。 (7)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8) 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低。 (9) 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 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 (2)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 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于,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 (4) 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 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 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7) 血小板减少者。 4. 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
有报告表明在使用所有非甾体类药物治疗期间,随时可能发生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某些可能是致死性的,没有病史或先兆症状的人也可能出现上述情况。老年患者出现这些情况后通常会导致较严重的后果。如果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及时停药。 很少有报道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双氯芬酸钠,会导致严重的皮肤反应,有些是致死性的,包括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见不良反应)。 患者在治疗早期更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大部分有上述反应的患者都发生在接受治疗的第一个月。 一旦发现皮疹、黏膜损害或其他任何过敏征兆,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氯芬酸钠。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即使病人首次服用本品,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或过敏样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因其药理作用而掩盖感染的表现和症状。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有视觉障碍、头晕、眩晕、嗜睡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的患者应当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一般情况 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双氯芬酸钾与其他全身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环氧化酶2选择性抑制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并且可能会有潜在的附加不良反应,因此应避免联合用药。 老年人用药的注意事项应按医疗基本原则。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应给予最小的有效剂量。 由于双氯芬酸钠含有乳糖,因此有下列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半乳糖不耐受,严重的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既往哮喘。 在患有哮喘、季节性变应性鼻炎、鼻黏膜水肿(如:鼻息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呼吸道慢性感染(尤其是如果与过敏性鼻炎样症状有关)的病人中,非甾体药物样反应,如哮喘恶化(所谓的镇痛药/镇痛药-哮喘不耐受),Quincke氏水肿或荨麻疹会较其他患者更为常见。因此,在这些病人中应引起特别的重视(为紧急情况做好准备)。对于对其他物质过敏的患者,如有皮肤反应、瘙痒或荨麻疹,也应引起注意。 胃肠道反应 与所有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有胃肠道功能紊乱症状的患者,有胃肠道溃疡、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测(见不良反应)。胃肠道出血风险随非甾体类抗炎药剂量增加,有溃疡史的患者出血风险增加,在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风险增加尤为明显。 在有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在那些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为了降低胃肠道毒性,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都应保持在最低有效剂量水平。 对于上述患者和要求同时使用含有低剂量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的药物或其他可能增加胃肠道风险的药物的患者,可考虑与保护性药物( 如:质子泵抑制剂或胶体次枸橼酸铋)的联合治疗。 有胃肠道毒性史的病人,尤其是老年病人,必须记录所有腹部异常症状(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建议对同时使用以下增加溃疡或出血风险药物的患者注意:如皮质激素类药物、抗凝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见药物的相互作用)。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患有溃疡性结肠炎或Crohn氏病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见不良反应)。 肝脏反应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本品可能增加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肝脏酶的活性。因此长期服用本品时,作为预防措施应该监测肝脏功能。 如果肝病处于活动期或者恶化,或临床症状或体征显示肝脏疾病或肝功能异常,或有其他表现(如嗜酸红细胞增多,皮疹),应停用本品。肝炎能够在没有任何前驱症状的情况下发生。患肝卟啉症的病人应该引起注意,因为服用本品可能诱发发作。 肾脏反应 由于报道显示液体潴留和浮肿与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存在关联,心、肾功能不全,有高血压病史,老年患者,接受利尿药或能显著影响肾功能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细胞外血容积不足的患者,如大手术前后的患者,在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见禁忌)。作为预防措施,上述患者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当监测肾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以恢复到治疗前状态。 血液系统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如果长期服用本品,建议进行血细胞计数。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暂时抑制血小板凝聚。患有凝血障碍的病人应密切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