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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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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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3g*20片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083 |
国药准字H200131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0.3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乙基纤维素、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