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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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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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083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