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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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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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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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137 |
国药准字Z450222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