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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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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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每丸重3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137 |
国药准字Z1102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舒气化郁,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两胁胀满疼痛或刺痛,烦躁易怒,呕吐吞酸,呃逆嗳气,倒饱嘈杂,不思饮食。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木香、砂仁、沉香、青皮(醋炙)、厚朴(姜炙)、香附(醋炙)、乌药、枳壳(去瓤麸炒)、草果仁、豆蔻、片姜黄、郁金、延胡索(醋炙)、五灵脂(醋炙)、柴胡、山楂(炒)、槟榔、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