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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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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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每袋装3g;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3 |
国药准字Z140200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