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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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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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6.5cm×10cm |
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3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