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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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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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4.5g*10袋 |
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3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