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 |
0.2g |
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3 |
国药准字H1088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氯唑沙宗。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