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西酞普兰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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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氢溴酸西酞普兰口服溶液

盐酸文拉法辛片

规格

10ml:20mg*10支

按C17H27NO2计 50mg
生产企业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652

国药准字H20193184
说明
适应症

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20mg~60mg,一日一次,早晨或晚上单独服用,或与食物同服。从每日20mg开始,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患者反应可酌情增加至40mg,部分患者可逐渐增量至每日60mg,即每日最大剂量。增量通常以20mg为单位逐渐增加,增量时间需2-3周。一项临床研究显示每日60mg的剂量疗效并不优于40mg,通常并不推荐40mg以上剂量。通常需要2-3周的治疗方可判定疗效。为防止复发,治疗至少持续6个月。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副作用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禁忌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成分

氢溴酸西酞普兰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