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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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氨苄西林胶囊

规格

7.5mg

按C16H19N3O4S计算0.25g
生产企业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东洋百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88

国药准字H4602062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10g(含美沙芬15~30mg),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

口服。成人一次0.25~0.75g,一日4次。小儿每日剂量按每千克体重25mg,一日2~4次。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禁忌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成分

氢溴酸右美沙芬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性状

白色可溶性颗粒;无臭,味甜。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部分患者偶有皮疹,胃肠不适或转氨酶升高想象,但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3.有下列情况者慎用: 病人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肾功能严重损害时。 4.哺乳妇女慎用,以免引起婴儿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