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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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清热解毒口服液

规格

7.5mg

每支装10毫升
生产企业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88

国药准字Z1102047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10g(含美沙芬15~30mg),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详见说明书

禁忌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氢溴酸右美沙芬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白色可溶性颗粒;无臭,味甜。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