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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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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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 |
0.5g |
生产企业 |
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88 |
国药准字H20031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g(含美沙芬15~30mg),一日3~4次。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mg美沙芬计算,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克拉霉素缓释片。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克拉霉素缓释片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曾有报道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眩晕、焦虑、失眠、噩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1.对大环内酯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由于克拉霉素缓释片剂量不能降至每日0.5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 3.克拉霉素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比利、匹莫奇特和特非那定。 |
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克拉霉素。 |
性状 |
白色可溶性颗粒;无臭,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保罗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 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 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 β-内酰胺酶的产生应不能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多数耐青霉素I和II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