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mg |
0.15g |
生产企业 |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85 |
国药准字H200595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
【儿童用药】 参见项。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 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配伍。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 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6.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7.废弃药品的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