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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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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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4g*10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85 |
国药准字Z220225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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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