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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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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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10g*12包 |
生产企业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62 |
国药准字Z360201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清热利咽,散结止痛,祛痰止咳。用于风热袭肺或痰热壅肺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咳嗽;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及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瓜子金、大青叶、野菊花、海金沙、白花蛇舌草、紫花地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