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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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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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毫克 |
每袋装18克 |
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88 |
国药准字Z43021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 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蔗糖,糊精,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浅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