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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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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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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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88 |
国药准字Z37020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 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含化,一次1~2片,一日6~8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金银花提取物(以绿原酸计)、黄芩提取物(以黄芩苷计)。辅料为淀粉、糊精、阿斯巴甜、蔗糖、薄荷脑、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