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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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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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443 |
国药准字Z500204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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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药过敏者P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