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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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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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443 |
国药准字Z200033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妊娠3个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