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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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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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5mg |
150mg(1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148 |
国药准字H200537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十二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明液体。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该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该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