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15mg |
50mg |
生产企业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59 |
国药准字H200653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2-4瓶盖),一日3-4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3岁,10-15公斤,3毫升/次; 4-6岁,16-21公斤,4毫升/次; 7-9岁,22-27公斤,5毫升/次; 10-12岁,28-32公斤,6毫升/次; 一日3-4次。 |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体重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