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胸腺肽肠溶片

规格

10ml

15mg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222

国药准字H2006557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1.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 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支,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如下表:

年龄 标准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支) 次数

1-3 10-15 3/10(3毫升) 一日3-4次

4-6 16-21 2/5(4毫升)

7-9 22-27 1/2(5毫升)

10-12 28-32 3/5(6毫升)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1. 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 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1.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 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铺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肽。

性状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褐色。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