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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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规格

60ml

10ml:15mg
生产企业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589

国药准字H1999399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20毫升,一日 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1-3岁10-15体重(公斤)1.5~2毫升一日3~4次。

4-6岁16-21体重(公斤)2~3次。

7-9岁22-27体重(公斤)3~4。

10-12岁28-32体重(公斤)4~5次。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禁忌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本品每毫升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孕妇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