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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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非浓缩型)

规格

60ml

每支装10毫升
生产企业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589

国药准字Z2302321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20毫升,一日 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