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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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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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14片 |
50ug*60片/盒 |
生产企业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9 |
国药准字H20033718 |
说明 | ||
适应症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 起始剂量:推荐剂量为1次4mg,1日2次,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 维持剂量:初始维持剂量为1次8mg,1日2次,此剂量下,患者至少维持4周。 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1次12mg,1日2次。 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参见说明书相关部分。施维宝无撤药反应。 |
口服。一次0.1~0.2mg(2-4片),一日2次,每日量最多不得超过0.45mg(9片)。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 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 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 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 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剂量即可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 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对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心绞痛、心动过缓及支气管哮喘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本品主要成份是石杉碱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