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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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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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 100mg |
每支装200mg,400mg;100mg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135 |
国药准字Z200264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临用前加注射用水或相应的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使其溶解。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200~400mg,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静脉注射:一日1次,一次200mg,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慢注射;糖尿病患者可用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十五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
副作用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1.全身性损害:发热、寒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喉水肿等; 3.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 4.心率及心律紊乱:心悸、心动过速等; 5.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震颤等; 6.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等; 7.心血管系统损害: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等; 8.其他损害:血尿、肝功能异常等。 |
禁忌 |
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1.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2.儿童禁用。 |
成分 |
三七总皂苷。辅料:氯化钠。 |
三七总皂苷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2.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作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3.孕妇慎用。 4.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4.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6.有出血倾向者慎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慎用;过敏体质者 、肝肾功能异常者、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7.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8.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