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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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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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0.1g |
0.4g |
生产企业 |
重庆迈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266 |
国药准字H20100082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适用于定位诊断和治疗口腔、膀胱、支气管、肺、消化系统等部位的浅表癌症及白斑等癌前病变,并可用于治疗鲜红斑痣。 |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用法用量 |
用药前将冻结药品置室温、避光下溶化,取原液在病人前臂作皮肤划痕试验,观察15分钟如无红肿硬结则以每公斤体重5mg加生理盐水250ml静脉滴往。48~72小时观察荧光并进行激光治疗。如需进行第二次治疗应相隔一个月。 |
1 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2 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 ,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3 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 5-HT3受体拮抗剂。 4 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基线收缩压(mmHg) <100 100~119 120~139 140~179 ≥ 180 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 20 25 30 40 50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暴露部位红肿,严重恶心。部分病人可出现-过性肝、肾功能损伤。 |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
禁忌 |
1、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2、肿瘤晚期,并有扩散至其他部位者;3、光导纤维不能到达的深部肿瘤。 |
1 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 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系用氯化血红素经化学半合成制得的多种卟啉混合物的钠盐。主要成份有血卟啉、卟啉聚合体、 羟乙基-乙烯基次卟啉及少量原卟啉。其主要成分血卟啉的化学名为1,3,5,8,-四甲基-2,4-二(a-羟乙基)-卟吩-6,7-二丙酸。 分子式:C34H38N4O6 分子量:598.70 辅料: 0.1mol/L盐酸溶液,0.1mo1/L氢氧化钠溶液,0.9%氯化钠溶液,水 |
主要成分: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
性状 |
本品为深紫红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