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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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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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支 |
5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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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43 |
H2014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副作用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约在5%以上。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的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的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的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以及空话连篇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体重改变等。 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 |
禁忌 |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本品。 3.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本品不应大面积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的严重腐蚀或炎症明显的皮肤,且不应用包封疗法。 4.因为大量使用本品或在严重受损的皮肤处使用本品,无法排除体内对小量活性成份的吸收,所以应非常注意此项警告。 5.哺乳妇女不应将本品用于胸部 |
成分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哈壳。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氢酮。 |
盐酸阿莫罗芬。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软膏;气微。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