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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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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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g*72粒 |
30mg |
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后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耳,鼻,喉科方面、可用于治疗耳蜗前庭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一般耐受良好,口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及便秘胃肠不适,偶见不安、失眠荨麻疹注射可引起出汗过多。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成分 |
螺旋藻。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长春胺。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微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