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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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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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g*72粒 |
0.3g*60粒 |
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国药准字Z22024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螺旋藻。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粉末和颗粒;味苦,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