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5g*72粒 |
15ml*10支/盒 |
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国药准字Z420214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螺旋藻。 |
当归、党参、白芍、甘草(蜜炙)、茯苓、黄芪、熟地黄、川芎、阿胶。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深褐色的黏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