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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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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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g*72粒 |
每10丸重1.5g |
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国药准字Z370207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补肾健脑,养血安神。用于心肾亏虚所致的记忆减退、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痠软;老年轻度认知障碍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丸,一日2~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成分 |
螺旋藻。 |
当归、天竺黄、肉苁蓉(盐炙)、龙齿(煅)、山药、琥珀、五味子(酒蒸)、天麻、柏子仁(炒)、丹参、益智仁(盐炒)、人参、远志(甘草水炙)、菊花、九节菖蒲、赭石、胆南星、酸枣仁(炒)、枸杞子。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暗红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