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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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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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100片 |
10g/瓶(20%,5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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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273 |
S20190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 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1、20%的人血白蛋白适用于治疗因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引起的低血容量休克以扩充危急情况下的血容量。 2、低白蛋白血症及肾病接受类固醇和/或利尿剂治疗的水肿病人和肝硬化引起的水肿等。 |
用法用量 |
1.成人 ①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 ③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 ④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 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依据患者病情和临床治疗需要由医生决定并调整所使用的白蛋白浓度、剂量、输注速率。 20%人血白蛋白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推荐剂量:治疗低血容量病人时,成人首次给予12.5-25g,婴幼儿为0.6-1g/kg体重,可间隔30分钟在输注一次;低白蛋白血症病人,视其白蛋白缺乏程度而定,每公斤体重每日补充不超过2g;烧伤病人烧伤24小时之后,首次剂量25g,一般严重烧伤或者失血性休克,可直接输注本品5-20g直至血白蛋白恢复正常水平并水肿明显好转。 所需剂量依据病人情况给予,如病人体型、外伤或者疾病的严重程度或依据体液和白蛋白的丢失情况。所需剂量应取决于循环血容量水平的检测而不是血浆白蛋白的水平。 使用人血白蛋白时,必须顶起检测血液动力学的情况,这包括: —动脉血压和脉搏 —中心静脉压 —肺动脉楔压 —尿量 —电解质 —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 20%人血白蛋白可经静脉途径直接输入。也可先用等渗溶液稀释(如5%葡萄糖或0.9%氯化钠)。输入速率根据不同的病人情况及指征进行调节,但一般不超过1-2ml/分钟。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 ①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 ②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 2.少见的有: ①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 ②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 ③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 3.罕见的有: ①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 ②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 ③轻度高氯性酸中毒; ④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潮红、风疹、发热。恶心等轻微反应较少见。这些反应在调低输注速率或者停止输注后一般会消失。严重的反应如休克是非常罕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同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有关病毒安全性的信息见(注意事项)。 |
禁忌 |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对白蛋白制品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成分 |
螺内酯与环糊精的复合物。化学名:17β-羟基-3-氧-7α-(乙酰硫基)-17α-孕甾-4-烯-21-羧酸γ-内酯 分子式:C24H32O4S 分子量:416.57 |
人血白蛋白(g/100ml):20 N-乙酰色氨酸钠:16mmol/L 锌酸钠:16 mmol/L 氯化钠:140 mmol/L 注射用水:加到体积数 人血白蛋白依据欧洲药典规定的铝含量的上限为不大于200μg/L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略粘稠,黄色或者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 ②肾功能不全; ③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④低钠血症; ⑤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 ⑥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钾含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 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 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 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7.对诊断的干扰: ①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②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
如有过敏可疑或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采取适宜的治疗措施。如果发生休克,按目前的休克医疗方案给予抗休克治疗。 在以下高血压容量情况或者血液稀释情况下,会给病人带来待定的危险,使用白蛋白时格外小心: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 —高血压 —食道静脉曲张 —肺水肿 —出血倾向 —严重贫血 —肾性和肾后性无尿 20%人血白蛋白的胶体渗透压效果大约相当于血浆的4倍。因此,当高浓度的白蛋白输入时,要小心确保病人适当的水分。病人要进行仔细监护以防止循环超负荷和水分过多。 20%-25%人血白蛋白同业的电解质含量与4%-5%人血白蛋白溶液比较低。当给予白蛋白时需检测病人的电解质状况并采取适当步骤恢复和维持病人主要电解质平衡。 白蛋白溶液不能用注射用水稀释,这样会引起患者溶血。 在血浆置换治疗时,输注速率必须根据置换的速率进行调节。 在置换的血容量较大时,控制凝血和红细胞比容非常必要。必须确保足够的其它血液成分(凝血因子、电解质、血小板和红细胞)被同时置换。高血容量会在剂量和输注速率未按照病人的循环情况进行调节时发生。一旦出现心血管超负荷的早期临床症状(头痛、呼吸困难、颈静脉充血),或者高血压升高、静脉压升高和肺水肿时,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仔细监测病人的血液动力学指标。 为预防因使用人血或者血浆制品导致的感染所采取的标准措施包括供血者选择单次供血的筛选和血浆池特殊感染标记的筛选及灭活/去除病毒的有效生产步骤的采用。即便如此,当选用由血液或血浆制备的医药产品时,被传染性致病因子感染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这包括了未知的或新出现的病毒和其它病原体。目前没有关于使用按照欧洲药典标准建立的工艺过程生产的白蛋白而导致病毒感染的报道。 强烈建议每次给予本产品时,产品名称和批号要予以记录,以便保持病人和产品批次之间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