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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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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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100片 |
2ml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273 |
国药准字H22026572 |
说明 | ||
适应症 |
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 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脑痉挛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以及颅脑外伤及脑血管疾病(脑供血不全、脑梗塞、脑出血)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闭塞性周围血管疾病、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用法用量 |
1.成人 ①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 ③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 ④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 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可用1~3个疗程,每疗程间隔3~7天。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 ①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 ②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 2.少见的有: ①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 ②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 ③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 3.罕见的有: ①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 ②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 ③轻度高氯性酸中毒; ④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成分 |
螺内酯与环糊精的复合物。化学名:17β-羟基-3-氧-7α-(乙酰硫基)-17α-孕甾-4-烯-21-羧酸γ-内酯 分子式:C24H32O4S 分子量:416.57 |
曲克芦丁,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或浅棕黄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 ②肾功能不全; ③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④低钠血症; ⑤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 ⑥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钾含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 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 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 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7.对诊断的干扰: ①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②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
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